郑州地铁7号线08工区钢支撑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郑州市地铁7号线一期土建施工08工区已由我单位中标承建,为公平公正选择有意向合作的合适队伍,拟组织邀请招(议)标。该工程计划于2020年6月30日开工,计划完工日期:2022年5月31日,总工期为700日历天,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工期为准,特此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郑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08工区,位于郑州市二七区、起始于大学南路与绿水路交叉口,区间线路沿大学南路向南敷设到达侯寨站,其中:南环公园站位于鼎盛大道与大学南路交叉路交叉口,沿大学路南北向敷设。侯寨站位于大学南路与规划豫一路交叉路口,平面呈“一”字型布置。本标段工程施工范围2站三区间,2站:南环公园站、侯寨站。3区间:刺绣路站~南环公园站~侯寨站~南环出入线段,外加鼎盛大道主变电站及外部电源土建、装修、人防等工程;主要构建筑:钢支撑梁、车站主体、围护结构、附属结构、出入段线、盾构工区、变电站等工程;
2.2分包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主要工程项目及内容包括:钢支撑(φ609)、钢支撑(φ800)、围檩、梁、剪刀撑、斜支座加工制作、斜支座安拆、牛腿(三角支架)加工制作、牛腿(三角支架)安拆。
2.3招标内容
主要结构物、工程量包括:钢支撑工程。(具体细目见“钢支撑工程量清单”)。
2.4除吊车,材料倒运设备由招标人提供,其余设备由投标人负责。乙方人员食宿自理。
2.5本工程施工所需主要的材料除钢支撑、围檩、梁、剪刀撑、(斜支座、牛腿提供钢板、钢材原材)由招标人统一供应,其余材料(含吊装所需的钢丝绳)由投标人提供。施工所需的其他材料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调查、组织采购,并承担相应的全部费用,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生活用水、生活用电由招标人提供,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参与投标的分包单位必须是已经在集团公司办理了分包准入备案(未办理准入的需在投标前办理准入手续),拥有集团公司下发的分包准入证且年审合格,拟参加投标的授权人必须是分包准入备案时登记的人员。
3.投标人无不良质量记录;近三年内无任何违约诉讼案件发生。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招标人公司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企业和个人。
4.投标近三年必须具有与招标内容同类项目工程业绩。
5. 钢结构工程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已在招标人处办理了准入且有意参加投标者的,请于2020年5月30日08时00分至2020年6月10日18时00分前将投标申请表(附件一)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银行回执)、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214157221@qq.com(发资料时必须在邮件标题备注投标单位名称,例:XXX公司XX项目XX工程分包投标申请资料)
4.2投标人须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元(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从投标人公司账号以转账形式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作为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汇款。
申请人将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全称:AG8论坛股份有限公司(注:只能从投标人银行账户支付)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科技支行
银 行 账 号:41001509010059999999
备注:汇款时需在备注栏注明“郑州地铁7号线08工区钢支撑安拆工程投标保证金”。
4.3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交付。意向投标人购买标书并提供电子邮件信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应密封送交,招标资料也一并交回。
5.2投标文件应在2020年6月22日09时以前送至AG8论坛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地铁7号线一期土建施工08工区项目部,逾期送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投标文件不得擅自更改,需作澄清时,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规定办理。
6、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AG8论坛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地铁7号线一期土建施工08工区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大学南路与南四环交叉口AG8论坛项目部
联 系 人:胡远英(项目工经负责人) 电 话:13140138186
报名监督联系人:于建(公司外协部) 电 话:17839967663
附件一:投标申请表
附件二:包件工程数量、报价及投标人资格表
7.发布公告的方式
1、AG8论坛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公示公告”—进入“劳务招标公告”。
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一
投标申请表
招标编号:ZTSDFBZB-2020-023
投标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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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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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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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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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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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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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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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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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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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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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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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件文本交付方式:电子版■ 纸质□
2.申请投标包件:
3.其它说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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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工程量清单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工程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备注 |
1 |
钢支撑(φ609) |
t |
4225.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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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参与投标的分包单位必须是已经在集团公司办理了分包准入备案,拥有集团公司下发的分包准入证且年审合格,拟参加投标的授权人必须是分包准入备案时登记的人员。3.投标人无不良质量记录;近三年内无任何违约诉讼案件发生。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招标人公司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企业和个人。4.投标近三年必须具有与招标内容同类项目工程业绩。 |
2 |
钢支撑(φ800) |
t |
7031.4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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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围檩、梁、剪刀撑 |
t |
709.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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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牛腿、斜支座加工制作 |
t |
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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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牛腿、斜支座安拆 |
t |
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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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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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
元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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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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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上述所列工程数量为估算或暂定数量,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按中标人实际完成的合同范围内合格工程量计算,并按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进行计量支付。
2、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及单价(或价款)具体规定详见工程量清单说明。
3、本工程施工所需主要的材料除钢支撑、围檩、梁、剪刀撑、(斜支座、牛腿提供钢板、钢材原材)由招标人统一供应,其余材料(含吊装所需的钢丝绳)由投标人提供。施工所需的其他材料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调查、组织采购,并承担相应的全部费用,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及生活用水、生活用电由招标人提供,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招标人将每月对限量免费提供的材料钢支撑、围檩、梁、剪刀撑、(斜支座、牛腿提供钢板、钢材原材)进行严格考核,对超出设计以外的材料将按招标人甲供主要材料清单中的价格进行全额扣款,投标人对此无任何异议。